2024年3月21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內部市場保護司發布第2024/396/AD24R號公告稱,依據歐亞經濟委員會2024年3月19日第23號決議,將原產於中國鋁合金輪轂(俄文: )反傾銷稅的有效期延長至2024年12月26日(含),維持現行33.69%稅率不變。措施自公告發布30日後生效。
2018年3月2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對原產於中國的鋁合金輪轂發起反傾銷調查。2019年3月26日,歐亞經濟委員會發布第43號決議,對該案作出肯定性裁決,開始對中國鋁合金輪轂徵收為期五年的反傾銷稅,稅率為33.69%,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4月27日。2023年12月27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對該案啟動第一次日落復審調查,涉案產品為最大載荷1150千克、直徑介於13(含)∼20英寸(含)、中心孔徑不超過131毫米的鋁合金輪轂,涉及歐亞經濟聯盟稅號8708 70 500 1、8708 70 500 9項下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