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完善差別電價政策的通知》(豫政辦明電〔2018〕99號)、《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完善差別電價政策的通知》(焦政辦明電〔2018〕180號)要求,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轄區電解鋁、水泥行業企業對2023年能耗達標情況進行了自查,經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查提出意見後匯總上報。市工信局聘請有關專家和技術人員進行了現場審核,我市9家水泥行業企業2023年度能耗符合GB16780—2021國家能耗限額標準要求,萬方鋁業2023年度能耗符合GB21346—2022能耗限額標準要求。上述企業階梯電價執行標準為:用電不加價。現將能耗核查結果和擬執行階梯電價予以公示,時間為2024年5月25日至31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與市工信局節能科聯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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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