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墨西哥經濟部發布公告稱,鑒於未有國內生產商提起對原產於中國的鋁箔(西班牙語: bobinas depapel aluminio)反傾銷案日落復審調查申請,決定自2024年12月28日起終止對中國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公告自發布次日起生效。
2018年8月28日,墨西哥對原產於中國的鋁箔啟動反傾銷調查。2019年12月27日,墨西哥經濟部對該案作出終裁,決定對中國鋁箔設定3.4817美元/千克的最低限價,對低於最低限價的涉案產品徵收最低限價與進口價格之間差值作為反傾銷稅,稅額限制如下:涉案企業杭州五星鋁業有限公司(Hangzhou Five Star Aluminum Co., Ltd.)稅額不超過0.17968美元/千克,江蘇中基復合材料有限公司(Jiangsu Zhongji Lamination Materials Co., Ltd.)稅額不超過0.6588美元/千克,博興縣瑞豐鋁板有限公司(Boxing Ruifeng Aluminum Co.,Ltd.)及中國其他出口商的稅額不超過1.1634美元/千克。涉案產品的TIGIE稅號為7607.11.01。